澄海市凤翔街环卫所的管理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收到卫生费而卸一车垃圾在拒缴户门口的报道,笔者认为,这一错误行为理应受到批评指责。但究其实况,也存在值得思考的另一面。
笔者所在居委会,每逢收取卫生费,实在是件令人头痛的大难事,例如今年上半年卫生费至今应缴未缴户仍在20%以上。全居委有住房1300多套,实际卫生服务户约1000户。其中,凡持有民政部门发给“特困证”的住户一律免交卫生费;又有人均月收入不足200元,由街道补足200元并免交卫生费;另有人均月收入超过200元户,因家庭有老弱病残而致生活困难的,经核实后,给予减收或免收卫生费。所收卫生费用于支付5位清洁工工资,以3月份为例,最高工资738元,最低537元;另外,要发放突击加班工资,垃圾袋费,工具费、垃圾车维修保养费;公共场所除四害用品费等等,经常入不敷出,须街道办拨款补助。
笔者作为居委会派任的“楼长”,曾参与及听闻收取卫生费之“苦差”,不妨略诉一二。
一服装店以“生意清淡”为由,经不止十次上门催收,仍拒交卫生费;一摩托车维修店店主,以“我欠一身债”为理由,至今不缴卫生费;某户说:“我只住1个人,缴什么卫生费?”某出租屋住了5个在发廊、卡拉OK、酒吧等处工作的外省少女,她们深夜才回家,下午2时去上班,上午挂牌“请勿打扰”。当收费员放下饭碗登门“抢收”时,又碰了个软钉子:“我们5个人合住,现在2人不在,等和她们说清楚,把卫生费集中了您再来收吧。”
所有拒交和拖延缴交卫生费的住户,家家都用水、电、电话,有的收费比卫生费多得多,住户却从不拖欠,还主动送去收费处,排队缴交,这是为什么?无非是怕受到停止服务的处罚,要缴复供费和滞纳金,而拒缴或拖延缴交卫生费,却可“高枕无忧。”看来,亟待出台相关法规来管管恶意欠缴户。